吴勇光, 廖翥, 梁慧筠, 吴碧珊, 许崇伟, 吴剑峰
目的: 为解决中医在按病组(DRG)付费/按病种分值(DIP)付费医保支付体系下面临的支付标准偏低、价值难以体现的问题,本研究以中西医“同病同效”为前提,探索中西医治疗“同支付”的实现路径,并以桡骨骨折为例提出按病种付费支付标准。方法: 基于广东省佛山市医院临床实践,构建涵盖安全性与有效性的同病同效评估体系,结合DRG支付大数据与临床专家意见,验证桡骨骨折中医疗效与西医疗效一致性,并在此基础上测算合理费用水平,制定按病种付费支付标准。结果: 评估表明,桡骨骨折中西医疗效一致,据此制定的支付标准高于中医平均费用,低于西医平均费用,既保障了医院的积极性,又保持了中医的价格优势。结论: 本研究从“同病同效”出发,探索了中西医“同支付”的实现路径,结果显示,该方案兼顾患者负担、医疗机构收益与医保基金支出,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中西医协同发展具有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