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路, 李玎斯曼, 李雪, 李睿, 高鑫, 王耀羚, 肖非易, 王培蒙, 王胜锋, 郭武栋
近年来,我国医保部门持续推动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的构建与优化,通过纳入新上市药品、调整药品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及续约协议到期药品,同步调出目录内临床价值不高、可替代、撤市或供应保障不足的药品,逐渐优化目录结构。然而,当前目录内药品再评价和动态调整机制仍存在规范化与常态化不足等问题,导致部分临床价值待证实、真实世界疗效与临床试验差异显著等“不确定”药品仍享受政策红利,再评价流程也有待进一步规范。本研究聚焦我国医保目录药品再评价与动态调整机制优化,系统分析了在当前“三医”协同治理体系下,药监、卫健和医保三部门的药品再评价政策框架及现存挑战。通过梳理英国、加拿大、德国、日本和韩国等典型国家在药品再评价与调整机制方面的政策经验,提炼可供借鉴的实践启示。在此基础上,本研究立足我国国情,从触发条件、评价流程、评价标准、调整规则和路径,以及申诉和复核机制等方面,提出我国医保目录药品再评价与动态调整机制的优化建议,并结合我国“真实世界医保综合价值评价”系列工作,以期为相关政策的进一步调整提供理论依据与实践参考。